環(huán)保PPP模式投資風險預警

文章來源:中國投資資訊網(wǎng)2016-10-08 14:38


《2016-2020年中國環(huán)保PPP模式深度分析及發(fā)展戰(zhàn)略研究報告》中指出,PPP項目回報率低,未形成成熟的回報模式。PPP項目天然的公益性質,加上有的基層政府不舍得把“含金量”高、收益率高的“好”項目拿出來做PPP模式,而把一些資金來源少、回報率低的“雞肋”項目上報做PPP,致使PPP項目收益率普遍偏低。2015年1月,河南省推出的87個PPP示范項目內部報酬率在3.15-8%之間。對上市公司而言,項目公司成立后仍需融資(自有資金一般僅占20-30%),目前一般商業(yè)銀行中長期信貸資金成本在7%左右,再考慮交易費用和必要的回報率,上市公司必然要求更高的投資收益率。然而,地方政府對PPP項目的預期資金成本僅為6%左右,難以吸引上市公司的參與。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wǎng)-tan pai fang . c o m

環(huán)境服務價格缺乏調整機制。如,有些地方污水處理服務價格,并未因國家提高污水排放標準而相應提高,也未考慮污泥處置成本,更未涉及污水處理設施的升級改造和更新維護,而是一味地要求運營企業(yè)自行承擔由此而增高的運營成本,導致企業(yè)財務困難。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排.放_交^易=網(wǎng) t a n pa ifa ng .c om

風險分攤不合理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wǎng)-tan pai fang . com

風險分攤不合理。傳統(tǒng)的交通類BOT項目中政府與企業(yè)多為垂直系,即政府授權私營企業(yè)建設和經(jīng)營,社會資本僅承擔建設和經(jīng)營風險,其他的設計、融資等風險均有政府承擔。目前PPP項目中,上市公司同時存在融資、建設、經(jīng)營風險,項目結構較為脆弱。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wǎng) t a np ai fan g.com

執(zhí)行層面風險大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wǎng) t a np ai f an g.com

PPP項目資產(chǎn)流動性低。PPP項目投資形成實物資產(chǎn)后,存在較強的資產(chǎn)專用性。一方面,PPP項目資產(chǎn)流動性不強,難以轉讓交易;另一方面,PPP項目資產(chǎn)強調使用的配套性,如污水處理項目需要與市政管網(wǎng)對接才能投入使用。目前,PPP項目退出渠道主要是政府回購、轉讓給其他社會資本等,難以適應多元化的資產(chǎn)轉化需求。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wǎng)-tan pai fang . com

其他執(zhí)行風險。包括項目公司管理經(jīng)驗不足、合作風險、施工工期和質量控制風險、合同變更風險等。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wǎng)-tan pai fang . com

地方政府信用缺位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0放_交-易=網(wǎng) t an pa ifa ng . c om

企業(yè)對于PPP項目的擔心主要在于有些地方政府部門缺乏契約意識,政策隨意性和執(zhí)行性風險較大。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在制定新政策時,可能并不考慮社會資本利益,隨意制定新政策或變更原政策;另一方面,為促成合作,一些地方政府在前期會對社會資本做出脫離實際的保證或難以兌現(xiàn)的承諾,致使在合作期內兌現(xiàn)縮水或完全不予兌現(xiàn)。此外,由于PPP項目周期長,一些地方政府換屆或換領導后,“新官不買舊賬”,不履行合作協(xié)議約定,會使上市公司十分被動。PPP項目的失敗案例中,不少是由于政府違背承諾而導致合作方利益受損。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wǎng)-tan pai fang. com

政府企業(yè)股權之爭。股權之爭一直是推廣PPP模式的“攔路虎”。地方政府傳統(tǒng)的“官老大”、“政府利益至上”的思想嚴重,對于PPP項目合作,不少地方政府部門甚至明確表示,企業(yè)可以入股但絕對不能控股,政府一定要保證51%的控股權,令許多上市公司望而卻步。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wǎng)-tan pai fang. com

【版權聲明】本網(wǎng)為公益類網(wǎng)站,本網(wǎng)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

省區(qū)市分站:(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各省會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場,碳平臺)

華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莊保定、山西太原、內蒙】東北【黑龍江哈爾濱、吉林長春、遼寧沈陽】 華中【湖北武漢、湖南長沙、河南鄭州】
華東【上海、山東濟南、江蘇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溫州、福建廈門】 華南【廣東廣州深圳、廣西南寧、海南海口】【香港,澳門,臺灣】
西北【陜西西安、甘肅蘭州、寧夏銀川、新疆烏魯木齊、青海西寧】西南【重慶、四川成都、貴州貴陽、云南昆明、西藏拉薩】
關于我們|商務洽談|廣告服務|免責聲明 |隱私權政策 |版權聲明 |聯(lián)系我們|網(wǎng)站地圖
批準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信息部 國家工商管理總局? 指導單位:發(fā)改委 生態(tài)環(huán)境部 國家能源局 各地環(huán)境能源交易所
電話: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網(wǎng) All Rights Reserved
國家工信部備案/許可證編號京ICP備16041442號-7
中國碳交易QQ群:?6群碳交易—中國碳市場??5群中國碳排放交易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