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統一的中國綠色金融標準體系

文章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曾慶睿 樂小芳2020-06-23 09:38

綠色項目認定口徑不一

  
  綠色金融主要服務于能夠產生環(huán)境效益的項目,這些項目被稱為“綠色項目”。綠色項目的認定口徑是綠色金融標準制定中的重要內容,目的在于明確綠色金融產品的服務范圍。目前,不同的綠色金融標準文件對于綠色項目的認定模式和口徑不盡一致,這是我國綠色金融標準體系不統一問題的主要表現形式,具體可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我國綠色金融標準與國際主流標準對綠色項目認定的不統一;第二類是我國綠色金融標準間對綠色項目認定口徑不統一。
  國外綠色金融標準建設工作開展較早,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已經形成了較為成熟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主要有《赤道原則》《綠色債券原則》和《氣候債券標準》等。而我國還處于綠色金融標準發(fā)展的初級階段。國內外標準不統一之處在于,國外綠色金融標準并未對綠色項目的技術指標作出具體要求;而我國為了更好地引導產業(yè)發(fā)展,在劃定綠色項目目錄時對技術指標都作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對于我國機制尚不十分健全的綠色金融市場而言,這種頂層設計無可厚非,也具有較強的導向性和實用性,但隨著我國綠色金融市場的逐步成熟與開放,更為靈活、客觀的綠色項目認定模式值得探索。
  對于我國綠色金融標準間對綠色項目認定口徑不統一的問題,可以分為兩種情況討論。第一種是針對同一種綠色金融產品,不同部門發(fā)布的綠色金融標準對于綠色項目的認定口徑存在差異。例如,“核能的開發(fā)利用”在發(fā)改委發(fā)布的《綠色債券指引》中屬于綠色項目,但是在央行的《綠色債券公告》中卻沒有被認定為綠色項目。這種差異不僅影響標準的嚴謹性和權威性,同時容易形成套利空間,不利于保障市場參與主體的權益。第二種是針對不同的綠色金融產品,不同綠色金融標準對于綠色項目的認定口徑也不一致。例如,央行發(fā)布的《綠色債券公告》與銀監(jiān)會發(fā)布的《綠色信貸指引》在支持項目的范圍上存在一定差異。這種差異不僅會帶來重復性的認定工作,增加業(yè)務成本;同時還將導致標準相互割裂、銜接困難,為綠色資金的流動設置障礙,降低綠色資金所能產生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短期來看,綠色項目認定口徑的不一致會對綠色金融的業(yè)務開展產生負面影響,增加監(jiān)管難度;而從長期來看,也不利于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的外延與拓展。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 o 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

省區(qū)市分站:(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各省會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場,碳平臺)

華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莊保定、山西太原、內蒙】東北【黑龍江哈爾濱、吉林長春、遼寧沈陽】 華中【湖北武漢、湖南長沙、河南鄭州】
華東【上海、山東濟南、江蘇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溫州、福建廈門】 華南【廣東廣州深圳、廣西南寧、海南海口】【香港,澳門,臺灣】
西北【陜西西安、甘肅蘭州、寧夏銀川、新疆烏魯木齊、青海西寧】西南【重慶、四川成都、貴州貴陽、云南昆明、西藏拉薩】
關于我們|商務洽談|廣告服務|免責聲明 |隱私權政策 |版權聲明 |聯系我們|網站地圖
批準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信息部 國家工商管理總局? 指導單位:發(fā)改委 生態(tài)環(huán)境部 國家能源局 各地環(huán)境能源交易所
電話: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網 All Rights Reserved
國家工信部備案/許可證編號京ICP備16041442號-7
中國碳交易QQ群:?6群碳交易—中國碳市場??5群中國碳排放交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