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電動出行、低耗交通
發(fā)達國家以汽車、航空為主的交通旅行消費是碳排放的主要來源之一,因此,他們比較強調(diào)交通運輸方式的低碳化轉(zhuǎn)變。2011年德國出臺了《國家電動交通工具發(fā)展計劃》,2016年推出了包括對混合/非混合動力電動汽車的環(huán)保補貼等在內(nèi)的諸多采購激勵政策,對4萬歐元以下的電動汽車,純電動車最高補貼9000歐元, 混動車補貼6750歐元;對4萬歐元以上的電動汽車,純電動車最高補貼7500歐元,混動車5625歐元;此外新電動車可10年免繳汽車稅。
為降低燃油機動車碳排放,2020年德國修訂了《機動車稅法案》,對碳排放較高的車增稅,對低排放車減稅,排放量不超過95克CO2/千米的汽車免稅,但若二氧化碳排放上升,納稅額將會上升。2021年德國通過了 《推廣清潔和節(jié)能汽車法》,要求公共機構(gòu)提高清潔汽車采購比例,使電動汽車采購比例在2021~2025年達到 22.5%,2026~2030年達到32.5%。
瑞典1/3的碳排放來自交通行業(yè),且車輛以相對老舊的高耗能大型車為主。2018年瑞典推出“獎懲系統(tǒng)”, 化石燃料需繳納增值稅和燃料稅(碳和能源稅),車主還需繳納年度汽車稅。2019年瑞典電動汽車注冊比例達到了18%的歷史高點。
日本從2000年起推出環(huán)境標(biāo)志系統(tǒng),對符合一定排放和燃料效率標(biāo)準(zhǔn)的汽車予以認證。2009年,對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天然氣汽車、插電式混動汽車、清潔柴油汽車等“下一代汽車”實施減稅計劃。2020年日本財年預(yù)算共有汽車相關(guān)稅收2.6萬億日元,占總稅收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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