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綠色碳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文章來源:中國碳排放交易網(wǎng)2015-04-02 21:40

第一條 為應對氣候變化,本著自愿參與的原則,國家林業(yè)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綠化基金會、美國大自然保護協(xié)會、保護國際及嘉漢公司共同發(fā)起成立了中國綠色碳基金,作為中國綠化基金會下設的專項基金,接受中國綠化基金會的統(tǒng)一管理。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第二條 本基金為開放式公募基金,面向國內(nèi)外企業(yè)、組織、團體和個人。所有進入中國綠色碳基金的資金,執(zhí)行本辦法。 本`文@內(nèi)-容-來-自;中^國_碳0排0放^交-易=網(wǎng) ta n pa i fa ng . co m

第三條 該基金的宗旨是:大力宣傳碳匯事業(yè),積極倡導國內(nèi)外企業(yè)、組織、團體和個人,通過捐資加入以積累碳匯為目的的植樹造林和森林經(jīng)營等活動,增強中國森林生態(tài)系統(tǒng)整體碳匯功能,加快中國森林恢復進程,提高保護生物多樣性能力,促進當?shù)亟?jīng)濟社會發(fā)展,減緩全球氣候變暖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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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中國綠色碳基金嚴格按照國務院《基金會管理條例》、《中國綠化基金會章程》和《中國綠化基金會專項基金管理規(guī)則》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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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中國綠色碳基金實行執(zhí)行理事會負責制。執(zhí)行理事會由國家林業(yè)局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原國家林業(yè)局碳匯管理辦公室,下同)、捐資方和中國綠化基金會等共同組成。執(zhí)行理事會對中國綠色碳基金年度收支和使用的計劃、預算、決算進行審批與監(jiān)督。中國綠色碳基金支持的項目實行項目管理,項目資金實行報賬制或合同制管理。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定。執(zhí)行理事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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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任何自愿通過參與植樹造林,為應對氣候變化做出貢獻的國內(nèi)外企業(yè)、組織、團體和個人均可以通過捐資形式加入中國綠色碳基金,并根據(jù)出資額度,確定其相應的常務理事或理事成員資格。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第七條 凡自愿捐資加入中國綠色碳基金的企業(yè)、組織和團體,均需和國家林業(yè)局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國綠化基金會共同簽訂加入?yún)f(xié)議。加入該基金的企業(yè)、組織和團體如需單獨開展碳匯計量、監(jiān)測等活動,需根據(jù)項目具體情況,與國家林業(yè)局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具有碳匯計量資質(zhì)的相關技術單位共同簽訂專項業(yè)務合同,并作為實施該業(yè)務活動的依據(jù)。個人捐資加入中國綠色碳基金,另行規(guī)定。 本+文內(nèi).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wǎng) ta np ai fan g.com

第八條 中國綠色碳基金主要用于開展下列活動: 本+文`內(nèi).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wǎng) t a np ai fan g.com

1、實施以積累碳匯為主要目的的植樹造林、森林經(jīng)營管理、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其它相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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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業(yè)碳匯的計量與監(jiān)測、碳匯技術標準的制定、碳匯管理政策的研究及碳匯相關信息發(fā)布等; 本@文$內(nèi).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wǎng) t a np ai fan g.c om

3、開展森林與氣候變化、林業(yè)碳匯、生物多樣性保護等相關科學知識普及、宣傳、論壇和培訓等社會公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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